康发改社会审字〔2022〕199号
关于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公园门球场和陆地冰壶球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报来《关于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公园门球场和陆地冰壶球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公园门球场和陆地冰壶球场项目(项目代码:2206-360703-04-01-473724) 。
二、建设地点:城区东山公园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2个人造草皮风雨门球场,1个硅PU旱地冰壶场,1间厕所,总面积约1450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2年体彩公益金。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所在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九、此项目报告批复有效期一年。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