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农经审字〔2022〕211号
关于麻双村息谷组小型水陂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麻双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麻双村息谷组小型水陂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麻双村息谷组小型水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6-360703-04-05-705458)。
二、建设地点:麻双村息谷组。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水陂长6米,宽1米,高2米,共计3座。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所在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区水利局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九、此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一年。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