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刘吉军 康发改建议字〔2022〕1号
〔A2〕
〔主动公开〕
关于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杨春等7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隆木乡晓源工业园,辐射带动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区自然资源分局,现答复如下:
1.上位规划对隆木乡产业发展已有明确定位
根据《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乡镇发展指引,隆木乡定位是生态旅游型乡镇;根据《赣州市南康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5)》,北六乡镇属生态保护区;根据《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隆木乡列为遂川江流域水源涵养区,属禁止开发区,产业发展以绿色生态农业为主。
2.晓源村建设工业园区可操作性不强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文件要求:除少产量必需的农产品加工外,一般不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布局要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原则上安排在县、乡产业园区。我区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空间布局已经划定,扩区调区只限于现有边界拓展,在晓源村单独选址建设工业园区可操作性不强。
3.以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区为宜
隆木乡山多地广,林产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可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发展以瓜果蔬菜、花卉苗木、油茶、工业原料种植、养殖业等为特色的种植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推动村企合作,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
前述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文件提出:允许在不改变县(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允许各地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用地。
如所选地块为非农用地,可将规划用途纳入《南康区隆木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编制成果;如属农用地,可通过优化晓源村建设用地布局,落实农副产品加工区建设用地。区自然资源分局可提供业务技术指导。
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