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农经审字〔2023〕93号
关于龙岭镇邱边村井头组山塘维修加固等两个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龙岭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龙岭镇邱边村井头组山塘维修加固等两个工程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龙岭镇邱边村井头组山塘维修加固等两个工程(项目代码:2302-360703-04-01-531359)。
二、建设地点:龙岭镇邱边、清田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1)龙岭镇邱边村井头组山塘维修加固工程。塘坎维修加固长86米×宽0.6×高2米。(2)清田村狐狸潭水陂新建工程。新建水陂长12米×宽2米×高4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5万元,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所在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区水利局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九、此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一年。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