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农经审字〔2023〕100号
关于隆木乡晓源村上屋组石头背山塘维修加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隆木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隆木乡晓源村上屋组石头背山塘维修加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隆木乡晓源村上屋组石头背山塘维修加固项目(项目代码:2302-360703-04-01-228711)。
二、建设地点:隆木乡晓源村上屋组。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防洪道长80米×宽0.5米×高1米×两边厚度各0.5米×底板厚度0.2米;2.开挖及回填土方500立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所在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区水利局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九、此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一年。
2023年2月27日
(农经审, 100)关于隆木乡晓源村上屋组石头背山塘维修加固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