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社会审字〔2025〕223号
关于赣州市南康区恒大江湾街头绿地口袋
体育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赣州市南康区恒大江湾街头绿地口袋体育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口袋体育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5〕1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优化绿地功能、增设体育设施,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51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2〕214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同意建设赣州市南康区恒大江湾街头绿地口袋体育公园工程(项目代码:2507-360703-04-01-144370),并原则同意赣州市南康区恒大江湾街头绿地口袋体育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二、建设地点:南康区陈赞贤大道恒大江湾附近,南康中学北校区对面泰康路与东山北路交叉口。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一处篮球场约480平方米,新建一处羽毛球场约240平方米,新建一处乒乓球场约190平方米,新建健身跑道约1120平方米,建设广场园路约55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计划工期: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330万元,其它费用3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实施的,应严格执行《南康区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附页。
七、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按《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登录在线审批平台报备项目建设基本信息。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