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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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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南康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kjx.gov.cn/nkqxxgk/zfxxgknb/xxgk_gknb.s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区发展改革委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职责、法规公文、行政审批、财经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相关信息。2024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细化、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工作环节。年度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线下信函申请1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办结率100%。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等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关注和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区政府办相关栏目的日常运维及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有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南康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施行严格的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作用,统筹运用“微信公众号” 等政务新媒体,扩大公开信息的受众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三级联审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公开的信息,信息内容公开严格层层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2024年规范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导致的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本单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深入;二是在多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方面、各栏目更新方面不足;三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更新本单位各栏目信息;二是加强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文字、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进行实质性解读;三是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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