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子文案〉的通知》(康精扶领字〔2021〕5号)的子方案《南康区2021年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并经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和区财政局复核,2022年7月共有2家企业符合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补贴条件,补贴金额21600元。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补贴标准为450元/人·月,工资低于900元/月的按实发工资的50%进行补贴。现将有关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7月26日,为期7天。
举报电话:0797-6619528。
赣州市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