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14号),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确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经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初步审核,我区符合发放稳岗补贴企业107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核,受理电话:0797-6608501。
附件: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稳岗补贴公示名单(第七批)
赣州市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 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