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子文案》(康乡振领字〔2022〕6号)之《南康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并经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和区财政局复核,2022年12月共有8家企业符合就业帮扶车间岗位补贴条件,补贴金额96450.32 元。就业帮扶车间岗位补贴标准为450元/人·月,工资低于900元/月的按实发工资的50%进行补贴。现将有关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1月4日,为期7天。
举报电话:0797-6619528。
赣州市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