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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2023年1月(第一批)个人生活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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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1月第一批个人(含脱贫劳动力、农村低保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享受生活费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生活费补贴

生活费补贴标准为30元/人/天,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含脱贫劳动力、农村低保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6人,补贴资金共计1740元;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500元/人,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含脱贫劳动力、农村低保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2人,补贴资金共计1000元。

公示时间至1月16日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97-6612669

监督邮箱:nkjyjpxk@163.com

件:南康区2023年1月(第一批)个人生活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

赣州市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