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基本情况
一、全区学校情况
全区共有中小学校293所,其中:中职学校2所,普通高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初中34所,小学249所(区属小学11所、中心小学24所、村完小99所,教学点115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
全区共有幼儿园234所,其中公办园80所(区属幼儿园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7所,小学附属幼儿园54所),民办幼儿园154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3所)。
二、全区学生情况
(一)整体情况
全区共有中小学生147200人,其中小学[1]75777人,初中[2]38658人,普通高中24074人,中职学校8455人,特殊教育学校236人。
全区共有在园幼儿[3]32379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7490人,附设幼儿班430人,民办幼儿园14459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344人)。
城区共有学生140682人(幼儿园25535人、小学57411人、初中28378人、特殊教育学校236人、普通高中20667人、中职学校8455人)。
(二)特殊教育学生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4]818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17人(在校就读208人、送教上门9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471人(小学316人、初中155人),普通学校送教上门130人(小学65人、初中65人)。
(三)随迁子女
全区接收随迁子女[5]入学总数为15562人,其中小学10898人(外省迁入2488人、本省外县迁入8410人),初中4664人(外省迁入991人、本省外县迁入3673人)。
(四)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全区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6]入学总数为7574人,其中小学5583人(外省迁入1086人、本省外县迁入4497人),初中1991人(外省迁入401人、本省外县迁入1590人)。
(五)农村留守儿童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共有农村留守儿童[7]1174人,其中小学661人,初中513人。
(六)寄宿生
全区共有寄宿生[8]10795人,其中义务教育2560人(小学288人、初中2272人),普通高中8008人,特殊教育学校227人。
三、全区教职工情况
全区公办学校共有教职工11464人,其中:中职学校159人,普通高中1946人,初中2619人,九年一贯制学校408人(根据年报统计口径,统计教职工数据时九年一贯制学校不拆分小学部、初中部),小学4452人,特殊教育学校50人,公办幼儿园1830人。民办学校共有教职工1938人,其中民办中职学校115人,民办幼儿园1823人。
全区公办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0551人,其中:中职学校155人,普通高中1903人,初中2532人,九年一贯制学校397人,小学4342人,特殊教育学校50人,公办幼儿园1172人。民办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305人,其中民办中职学校92人,民办幼儿园1157人。
注释:
[1] 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学生。
[2] 初中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学生。
[3]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幼儿。
[4] 特殊教育学生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和送教上门学生。
[5] 寄宿生是指在基础教育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6]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7]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8]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资料来源:
所有数据均来自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