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下半年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我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根据赣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印发<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教学前字〔2022〕10号)和《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标准化幼儿园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教科体字〔2022〕2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成了专门的评估认定工作组,对接受评估的幼儿园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实地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根据评估结果和公示情况,会议研究决定认定赣州市南康区第四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为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结果将逐级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现公告如下。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