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啦,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公安局交管大队近期已在辖区16处红绿灯路口处安装电子警察设备,并已在南康交警“畅行南康”微信公众号公示设备启用通告,点位信息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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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路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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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康区105国道龙回智能制造精品产业园红绿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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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康区浮石贤女路与X675县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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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康区赣丰线与庄稼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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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康区赣南大道莲花村新屋安置点红绿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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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康区格力大道与庄稼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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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康区机场连接线与规划六路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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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康区机场连接线与规划五路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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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东山南路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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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工业一路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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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迎宾南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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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迎宾中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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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蓝田大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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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康区十八塘乡S226省道与X519县道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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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康区苏访贤大道与慈航路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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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南康区泰康东路与东山南路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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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南康区文峰大道与工业三路交叉路口 |
二、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的主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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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抓拍的主要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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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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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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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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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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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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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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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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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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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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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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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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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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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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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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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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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 |
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南康区公安交管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