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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注意啦,这16处红绿灯路口已新增电子警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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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啦,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公安局交管大队近期已在辖区16红绿灯路口处安装电子警察设备,并已在南康交警“畅行南康”微信公众号公示设备启用通告,点位信息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名称、地址

序号

路口名称

1

南康区105国道龙回智能制造精品产业园红绿灯路口

2

南康区浮石贤女路与X675县道交叉路口

3

南康区赣丰线与庄稼大道交叉路口

4

南康区赣南大道莲花村新屋安置点红绿灯路口

5

南康区格力大道与庄稼大道交叉路口

6

南康区机场连接线与规划六路交叉路口

7

南康区机场连接线与规划五路交叉路口

8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东山南路交叉路口

9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工业一路交叉路口

10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迎宾南大道交叉路口

11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迎宾中大道交叉路口

12

南康区坪岭转盘与蓝田大道交叉路口

13

南康区十八塘乡S226省道与X519县道交叉路口

14

南康区苏访贤大道与慈航路交叉路口

15

南康区泰康东路与东山南路交叉路口

16

南康区文峰大道与工业三路交叉路口

二、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的主要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抓拍的主要违法行为

1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4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6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7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8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9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0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11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12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13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14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15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16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    

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南康区公安交管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四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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