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交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交管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交管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交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主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交管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257.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91.79万元,较上年下降81 %;本年收入合计3065.89万元,较上年增长89%,主要原因是:人员与经费的增加,以及城区车辆增加违章行为增加。
。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3257.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107.85万元,较上年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与经费的增加,以及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49.83万元,较上年下降22%,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20.62万元,决算数为282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以及协管员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7.80万元,决算数为272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2万元,决算数为5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为49.89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375.11万元,较上年增长8 %,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商品和服务支出 441.40万元,较上年增长5%,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5.26万元,较上年增长1246%,主要原因是:原交警省编人员所有经费单位自负。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 年增加55.7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44万元,决算数为68.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4万元,决算数为 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万元,决算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1辆(含警用摩托数量)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外的省级财政拨款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三部分 交管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