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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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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主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机构,主要职责是:

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二)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01人,其中在职人员10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458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7688.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94万元,较2020年增加1494.60万元,增长24%;本年收入合计7682.02万元,较2020年增加2175.60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254.57万元,占9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27.45万元,占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7688.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688.96万元,较2020年增加1501.54万元,增长24 %,主要原因是:非税成本性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6.9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部门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378.77万元,占57%;项目支出3310.19万元,占4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19.59万元,决算数为726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4.05万元,决算数为704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20万元,决算数为19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主要原因是:辅警420人社保、自收自支4人社保。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4万元,决算数为2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1.3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91.79万元,较2020年减少389.7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综合性奖励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41.18万元,较2020年增加122.62  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非税成本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0.53万元,较2020年减少335.69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综合性奖励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87.82万元,较2020年减少899.37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支出在项目支出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万元,决算数为127.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3.73万元,增长3.0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0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97.91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09 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85批,累计接待110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决算数为59.92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4辆,完成预算的99.87%,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82万元,增长4.94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4辆执勤执法车辆使用年限已久,行驶公里数多,动力不足,油耗大,经常出故障,无维修价值。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万元,决算数为  56.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44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8万元,下降0.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6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6.76万元,降低43.02%,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4.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90.9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8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1辆是检测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35.51万元。    

组织对“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及强制拖移停放保管机动车项目”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5.51万元。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688.96万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负责全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全面净化路面秩序,聚焦城市管理,抓协同共治疏堵保畅紧扣服务民生,深化“放管服”举措。坚持执法规范,提升防范重大风险能力;抓好政治建警,打造过硬公安交警队伍;夯实宣传教育,延伸文明交通理念;聚焦风险防控,构筑隐患治理“防火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