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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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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20日起至2018年1月6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7疑问,可与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局联系(地址:南康区东山南路1号,邮编:341400,电话:6632024,传真:66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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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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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 2017年,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强化领导、落实措施,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依法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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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建立职责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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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进行涉密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同时,参照区政府办公室制订的工作制度,制定各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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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及时公开信息。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大队认真制定开展此项工作的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南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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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强学习培训。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区政府办下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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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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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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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71月16日为止,我大队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工作动态224条,公告公示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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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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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涉及安全生产、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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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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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采用报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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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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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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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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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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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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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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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大队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推进了政务公开,但还存在明显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改进,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以下方面工作,进一步改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二是进一步保证人员的稳定和增加工作经费,加大对网站维护投入,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完善工作平台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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