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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学期南康区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第三批“雨露计划”拟补助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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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学期南康区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第三批“雨露计划”拟补助名单公示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35号)和《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 的要求进行了审核并公示,确定了2021年秋季学期南康区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第三批“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24日

监督电话:0797-6605350、12317

电子邮箱:gznkfpbjck@163.com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

责任人:刘华

附件:2021年秋季学期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第三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拟补助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