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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活使用部分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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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活使用部分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康乡振领字〔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对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清理结算的通知》(康财农〔2023〕1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清理结算,部分项目结算审定金额超过项目批复金额,经研究,同意盘活使用部分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对项目结算审定金额与批复金额进行差额补缺,具体如下:

1.坪市乡李岭村下坪组道路挡土墙建设项目,项目批复金额15万元,结算审定金额17.78万元,资金缺额2.78万元,盘活使用坪市乡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算后积余资金2.78万元。

2.坪市乡长坳村长坳组大桥重建项目,项目批复金额67万元,结算审定金额73.43万元,资金缺额6.43万元,盘活使用坪市乡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算后积余资金6.43万元。

请盘活使用部分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余资金的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赣州市南康区盘活使用部分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计划表

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8日

  公示单位: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660515312317

  电子邮箱:nkqxczxj@163.com

  通信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乡村振兴大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