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9日至3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与区发改委对接,在《规划》进行中期调整修订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按实际建设需求重新调整为11.9236万亩。二是已对《南康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草案进一步完善,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粮食产业模块,增加包括2022-2035年发展目标、重点工程及相关重点项目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内容。三是今后制定规划充分调研论证,实事求是提出符合实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关于“运行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积极主动配合区高标办的统一调度,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南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挂点联系制度的通知》康高标准农田组字﹝2023﹞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效衔接,负责挂点联系乡(镇、街道)的全过程督导。二是已积极主动参加区高标办组织召开的南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议、南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部署会等,吃透会议精神、落实好会议要求。
3.关于“沟通协调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已密切与区高标办和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关注“区高标成员单位工作群”动态,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参加工作会议研讨交流,形成了信息共享、步调一致、协作合力的工作氛围。
4.关于“成员单位挂点联系指导高标项目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南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挂点联系制度的通知》康高标准农田组字﹝2023﹞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建立分片挂点联系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本单位分片挂点联系高标建设项目制度,挂点联系浮石乡、蓉江街道。二是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到浮石乡、蓉江街道进行调研指导,了解了项目进展、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建后管护等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督促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
5.关于“部分农田设施闲置”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相关乡镇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到挂点联系乡镇,督促排查高标准农田项目类似问题。三是督促乡镇按照区高标办《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6.关于“建后管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相关乡镇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到位,对损坏的农田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和管护。二是举一反三,到挂点联系乡镇,督促排查高标准农田项目类似问题。三是督促乡镇按照区高标办《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7-6605309;邮政信箱: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大厦3楼,电子邮箱:gznkjzfp@163.com。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