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使用部分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算结余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清理结算的通知》(康财农〔2024〕1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清理结算,部分项目结算审定金额超过项目批复金额,经研究,同意盘活使用部分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算结余资金,对项目结算审定金额与批复金额进行差额补缺,具体如下:
1.赤土畲族乡莲塘村主干道破损维修建设项目,项目批复金额84.3万元,结算审定金额88.77万元,资金缺额4.47万元,盘活使用赤土畲族乡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算后积余资金4.47万元。
2.赤土畲族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防止滑坡设施破损维修项目,项目批复金额54万元,结算审定金额56.22万元,资金缺额2.22万元,盘活使用赤土畲族乡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算后积余资金2.22万元。
3.龙华镇崇德社区居委会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奖补项目,项目批复金额190.345万元,结算审定金额200.219883万元,资金缺额9.8748万元,盘活使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算后积余资金9.8748万元。
请赤土畲族乡、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赣州市南康区盘活使用部分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结算结余资金计划表
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3日
公示单位: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6605153和12317
电子邮箱:nkqxczxj@163.com
通信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乡村振兴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