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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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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2023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局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设立5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到2025年,全区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持续稳定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比较完善,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致贫返贫的底线,乡村振兴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基本建成,乡村产业就业质效双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乡风文明得到大力弘扬,农村基层组织不断加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乡村高质量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到2035年,全区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编制人数小计31,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2,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机关工勤编制人数1人实有人数小计20,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行政在职人数4,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5机关工勤在职人员1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11,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2023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3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8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88.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1.7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3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3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78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9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46.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9万元;农林水支出755.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09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44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0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88.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1.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455.2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46.36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6.7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4.58万元,下降33.8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部门共有车辆_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788.71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善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南康区乡村振兴局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89.356339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在本单位预算中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乡镇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康府办抄字〔2017〕149号)文件精神,同意全区新增聘用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63个,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分配名额,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自主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2)立项依据根据(康府办抄字〔2017〕149号)文件精神,同意全区新增聘用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63个,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分配名额,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自主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乡(镇、街道)与所招聘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暂定2年,实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工资为2400元/人.月,其中区财政安排1700元,由区精准扶贫办核拨至各乡(镇、街道),区就业补助资金安排公益性补贴700元。  

3)实施主体区乡村振兴局

4)实施方案由乡(镇、街道)与所招聘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暂定2年,实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工资为2400元/人.月,其中区财政安排1700元,由区精准扶贫办核拨至各乡(镇、街道),区就业补助资金安排公益性补贴700元。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8.5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乡镇聘用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人数=63人

质量指标:实际补助标准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工资补助时间=4季度

成本指标:补助标准:每季度63人*1700元/月=128.5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乡镇聘用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人数=63人

满意度指标: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干满意度≥95%

2.易地搬迁安置点专职管理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200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备专职管理员。

(2)立项依据根据康府办抄字(2022)63号,对200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备专职管理员。

(3)实施主体区乡村振兴局

(4)实施方案目前有5名专职管理员,有2人享受城镇社区一般干部待遇,3人享受行政村一般干部待遇,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乡镇做好人员考核和资金管理使用。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84433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专职管理员个数=5个

质量指标:管理员工资运转率=100%

时效指标:工资拨付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易地搬迁安置点专职管理员工资=17.844339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安置点个数=5个

满意度指标:专职管理员满意度≥95%

3.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加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立项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实施主体区乡村振兴局

4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持续发展产业,不断扩大带贫效果,强化后续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42.99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产业就业帮扶稳增长100%

质量指标:帮扶政策应享尽享100%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42.99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100%;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100%;做美乡村促振兴100%

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95%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5万元,比上年减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