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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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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的规定,区财政局编制了《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对外公布。

《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为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由各执收部门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根据有关要求,各执收部门单位应将本部门单位执收的收费项目的政策依据和详细的收费标准在本部门单位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执行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发生变化,请及时向区财政局反馈,区财政局将及时作出动态更新调整。

特此公告。


南康区公布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