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性,挖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潜力。2022年区财政预算安排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奖补资金1300万元,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其中,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400万元,主要通过发展奖补、示范创建奖励等形式发放,专门用于鼓励土地股份合作社创建及家庭农场规模发展;其余的90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集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精致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采摘农业等为一体的农业旅游项目,鼓励经营主体增加农业产业附加值。
为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性,挖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潜力。2022年区财政预算安排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奖补资金1300万元,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其中,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400万元,主要通过发展奖补、示范创建奖励等形式发放,专门用于鼓励土地股份合作社创建及家庭农场规模发展;其余的90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集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精致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采摘农业等为一体的农业旅游项目,鼓励经营主体增加农业产业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