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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财农指字〔2022〕4号,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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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经费预算的通知》(康财〔2022〕8号)文件,现将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万元下达至你单位。

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21〕2号)和《江西省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21〕6号)要求,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年度计划需要,按照衔接资金规定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商我局将资金分解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分配落实情况以红头文件印发。

附件: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分配表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下达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区乡村振兴局 4000 3980 20
康财农指字〔2022〕4号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