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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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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89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赣(2022)南康区不动产证明第0011919号

胡小丽

房屋

360703014013GB00024F00030038

南康区南水新区B-08地块城市广场西侧(城市商业中心)3号楼3001号房

2025)赣0703执恢3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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