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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康区农村供水“两部制”水价试点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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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康区农村供水“两部制”水价试点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事项名称及概要

1、事项名称

南康区农村供水“两部制”水价试点工作。

2、评估责任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

3、事项概况

①试点背景

为科学合理核定我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区人民用水安全,同时有效降低部分群众用水水费,让利于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022年第54号令)、《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4]125号、《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州市水利局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赣州市农村供水“两部制”水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水利农水字[2023]38号)等文件要求,南康区拟逐步推行农村供水“两部制”水价制度。

②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等要求,坚持有利于水资源有效合理配置、有利于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有利于农村供水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原则,结合南康区经济和农村居民收入实际情况,在总体不增加农民生活负担的基础上,拟在南康区逐步推行农村供水“两部制”水价试点工作。

③用水现状

南康区现有农村人口约48.72万人,供水工程158处,自来水已覆盖全区257个行政村,行政村通自来水比例为100%,农村供水总户数约12.32万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16%,供水工程总体运行良好,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区居民以“输出型”为主,留守居民人数少、用水量小,南康区现有农村供水工程158处,单靠“单一制”水价收取水费能保持基本运行的仅有9处,占比5.7%,且农村供水水价标准不同,高低不一,更有部分群众将未经消毒净化处理的原水直接作为生活饮用水,水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南康区农村供水“两部制”水价试点工作的开展,可有效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④目的意义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本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评估责任单位拟对本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①首批试点范围

南康区大坪乡、坪市乡、赤土乡、横寨乡、浮石乡等乡镇村委会、已安装自来水管道的村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②二批推广范围

南康区其他乡镇等村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本事项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因开展南康区农村供水“两部制”水价试点工作对涉及村民生产、生活、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可能产生的自身利益的影响,以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等方式和评估责任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事项责任单位: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

联系人:邓张民

联系电话:0797-6612708

邮箱:nksjz5@163.com

2、评估单位: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7-2011-9156

邮箱:317057302@qq.com

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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