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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红卫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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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红卫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赣州市南康区红卫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展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特公示如下: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

赣州市南康区红卫中型灌区建设工程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红卫中型灌区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南康区坪市乡、横市镇、大坪乡、麻双乡

项目概况:

为基本实现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目标,大幅度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生态建设提供水利支撑,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特提出实施赣州市南康区红卫中型灌区建设工程。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9346.76万元,拟新建灌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横市镇、大坪乡、麻双乡本灌区工程包括骨干工程,其中骨干工程包括骨干水源工程、骨干管(渠)工程等主要利用现有的15水库设施及现有73山塘,通过新建提灌站6座、一体化加压泵站8座、高位蓄水池16作为主要水源,此外通过渠道改管道125.03km以及渠道修复加固23.48km,增加可灌溉的面积,并配备灌区信息化监控软件系统1套,灌区信息化管理中心房1。灌溉范围覆盖坪市乡溪上村、坪市村、镜口村、谭邦村、大路坪村、小陂村、长坳村、松林村、小安村、白马塘村、罗洞村等11个行政村;横市镇罗山村、土桥村、禾田村、大元村、大源村等5个行政村;大坪乡桥庄村、南良村、三合村等3个行政村;麻双乡圩下村、麻双村、黄埠村等3个行政村。设计灌溉面积5.528万亩,其中水田4.266万亩,旱地0.277万亩,经果林0.985万亩。

经本次改造后,将灌溉保证率可提高到85%,可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3.4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11万亩,灌区水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管道为0.903,渠道为0.651),骨干灌排水工程设施配套、完好率达到90%,收益人口约5.83万人,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大大的改善了农村生产与生活条件,是南康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本工程前期及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项目单位拟对本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灌溉范围覆盖坪市乡溪上村、坪市村、镜口村、谭邦村、大路坪村、小陂村、长坳村、松林村、小安村、白马塘村、罗洞村等11个行政村;横市镇罗山村、土桥村、禾田村、大元村、大源村等5个行政村;大坪乡桥庄村、南良村、三合村等3个行政村;麻双乡圩下村、麻双村、黄埠村等3个行政村及周边受影响的村民。

主要事项:工程实施前期及实施过程中对村民及家庭自身利益影响,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风险分析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项目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

联系人:李世华

联系电话:19067084149

邮箱:nksjz5@163.com

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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