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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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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南康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kjx.gov.cn/nkqxxgk/zfxxgknb/xxgk_gknb.s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以来,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监督,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6。重点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到项目建设、水行政执法等,包含本部门概况信息3条、公告公示19条、行政执法5条、公共服务1条、工作动态48条、财经信息8条、人事信息1条。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上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为水利阳光下办公提供了信息保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内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发布信息经过多次“体检”,层层把关。同时通过采用长期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水利信息,从源头上防范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高品质打造政务公开线下阵地在机关大楼设置信息公开栏、电子宣传栏,动态发布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内容,提供重要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及时开展南康区水厂开放日暨农村供水“进乡村、进农家”活动,有效搭建社会公众了解农村供水、理解支持农村供水的互动平台,推进农村供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高质量提升政务新媒体线上服务质效。政府官方网站为工作信息发布的“主阵地”,提升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进一步通过微信公众号“南康水利”发布水利工作最新动态,多形式、多样化地确保社会各界及时、准确地了解水利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梳理更新信息公开栏目,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主动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区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自我监督;同时主动与区政府政务公开股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政务公开业务开展。2024年我局规范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导致的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二是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全面落实国、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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