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运客货字〔2019〕17 号)第八项规定:“年度审验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应在有效期内。营运车辆逾期6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应按照《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原许可机关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并向社会公告。被依法注销车辆营运证的,应按新增营运车辆程序配发《道路运输证》”,现将南康区营运车辆逾期6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名单向社会公告。
营运车辆逾期6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名单
序号 |
业户名称 |
道路运输证号 |
车牌号码 |
1 |
张光宾 |
赣360782008056 |
赣BQ2279 |
2 |
刘航 |
赣360782902522 |
赣BA9727 |
赣州市南康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