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江西省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综合管理平台开展科技治超工作,敦促当事人及时处理不停车检测违法数据,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江西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规定,现对南康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三益、浮石、唐江等不停车检测点,经检测超限率为20%、超限次数3次及以上未处理的货运车辆共计122辆向社会予以公告。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南康区治超办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单位将按照《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交政研发〔2018〕181号)文件规定,对货运企业、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列入超限超载严重违法失信人名单或“黑名单”实施惩戒处理,并依法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处理地点:南康区龙回镇茶叶坳村105国道2161公里处治超办,联系电话:0797-6616105。
附件:南康区不停车检测点超限20%、超限3次及以上货运车辆统计表
赣州市南康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