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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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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的通告

松材线虫病,又称松树萎蔫病,是由松材线虫寄生在松树体内导致松树迅速死亡的毁灭性林木病害,是全球森林生态系统中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为确保我国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依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及《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区决定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以有效控制疫情扩散。以下为相关事项通告:

一、除治范围涵盖我区所有松林,主要包括松材线虫病疫点林地小班及周边易感区域。

二、疫木清理时间自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常态化除治除外)。

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专业队伍,对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行集中统一除治。

四、林木所有权人、经营管理者、村集体组织等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专业除治队伍的工作。

五、非除治单位和个人发现松树有异常情况或者枯死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由织专业队伍按照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和防治技术规程进行统一清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挖掘、捡拾、砍伐、焚烧等)。

六、疫木安全利用应由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定点进行,其他木材加工企业和个人不得非法收购、加工、利用疫木。

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带有松材线虫病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

八、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调入(从我区调出)松类苗木、木材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未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松木制品不得调出本

九、违反本通告者,由区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引发重大疫情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可向区松防指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663138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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