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告公示

矿山行业典型案例

访问量: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执法人员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现公布1起矿山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南康区某石料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类案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4日,南康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南康区某石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排土场排土、废渣未按设计要求分台阶进行堆置,未设置排水设施等问题。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结合《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应细则》,南康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