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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蓉江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10•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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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蓉江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108”一般高处

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1081050许,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自建房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事故发生后,2024年10月14日,南康人民政府成立了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10·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询问调查、分析原因等形成了《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10·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并于2024年12月6日获得赣州市南康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各相关单位按照政府批复结案的要求,开展落实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方面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2021〕4号)精神,对该起事故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585日,由原事故调查组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依照《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10·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在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10·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南康区防减救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翻看行政处罚文书,核对罚款专用票据及有关证明资料。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1.林优财,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D区29栋5号楼吊料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使用的简易吊机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规定,违反操作规程,且未佩戴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实施吊料作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林优财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2.谢启兵,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D区29栋5号楼涉事房主,在自建房建设过程中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导致自建房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区管理局已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对其处人民币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3.陈生,蓉江街道办事处驻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干部,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安全生产网格员,对谢启兵建房检查不力,对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失察,对该事故负有监管责任。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2025220日对进行了约谈,陈生并作出深刻检查

2.谢康,新莲社区纪检委员,负责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自建房安全监管工作,未及时发现谢启兵自建房建设过程中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问题,对该事故负有监管责任。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2025220日对进行了约谈,谢康并作出深刻检查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评估组通过审查资料、实地踏勘、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10·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到位。

(一)涉事房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10·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谢启兵痛定思痛深刻吸取教训。一是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了全面停工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加大了安全投入,购买了安全帽、安全绳、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为施工工人提供,并督促工人严格按规定要求佩戴。三是加强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存在违章作业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高危作业亲临现场旁站监督。四是督促施工工人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杜绝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规章制度,冒险作业现象发生,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生产安全事故。

(二)属地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事故发生后,蓉江街道办事处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采取了系列有效措施。一是召集安置点吊机操作人员和室外施工人员集中安全培训会,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增强了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常识和生产安全责任意识。二是通过用喇叭全天候循环播放、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多方式多途径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让施工人员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三是增强巡查力量和力度,由社区、街办执法队和理事会组成联合巡查组进行逐栋逐户开展了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的督促户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取停电停工整顿,确保隐患消除再恢复供电施工。四是购买无人机针对吊机作业和室外作业安全措施巡查,对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未拉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进行空中喊话及时予以制止,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规范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降低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风险,保障高危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事故发生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自建房施工安全工作,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了强有力的防范措施。一是住建局对辖区内自建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针对拔杆吊机使用现状、工作原理、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出了一起《关于安置点自建房建设使用拔杠吊机的情况专报》向群众大力宣传。二是制定了吊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通过登记备案、强化培训、使用审批与检查、巡查与隐患排查、引导专业化等措施提升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认真开展自建房安全检查,区住建局对辖区内自建房建设开展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业主立即整改,对一是难以整改的督促属地跟踪落实,确保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安全施工、结构安全稳固,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新莲社区莲花安置点10·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各项整改措施已经全面落实到位事故发生属地、自建房业主已落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确保自建房施工建设安全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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