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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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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kjx.gov.cn/nkqxxgk/zfxxgknb/xxgk_gknb.s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点击量5417次。同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群众所关心的、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等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南康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施行严格的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作用,统筹运用“微信公众号” 等政务新媒体,扩大公开信息的受众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聚焦环境质量信息和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定期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环境质量信息,包括空气质量指数(AQI)、主要污染物浓度、水质类别等,让公众及时了解身边的环境状况。全面公开排污许可证核发、环境执法检查等环境监管信息。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名录管理,并定期公开其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我局2024年规范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导致的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在格式、内容完整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缺乏图表、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方式,影响了公众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二)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南康作出更大贡献。一是强化信息公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核三审”制度,按照信息公开格式要求,规范信息内容,同时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独特作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采用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信息形式,让更多群众了解生态环境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和运用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权利。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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