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市南康区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和托育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承诺制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6623785
通讯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1号楼裙楼(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汇处)工程项目审批一窗办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正面清单行业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文件 |
告知承诺书 |
1 |
赣州市南康区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和托育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扩建住院床位20张及以上的医院 |
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南山大道南平路交叉口 |
赣州市南康区妇幼保健院 |
赣州市正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