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6623785
通讯地址: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件 |
1 |
格力广场及明珠东湖景观提升项目(一期) |
康环审字〔2022〕28号 |
202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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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赣州市南康区三方人子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实木套房家具建设项目 |
康环审字〔2022〕29号 |
2022.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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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穗邦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套房家具生产项目 |
康环审字〔2022〕30号 |
2022.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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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西锋为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0张实木床、20000个床头柜家具生产项目 |
康环审字〔2022〕31号 |
2022.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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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西精艺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办公家具建设项目 |
康环审字〔2022〕32号 |
2022.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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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一期项目-和谐大道(临港经济区-产业大道段) |
康环审字〔2022〕33号 |
2022.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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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广高速复线朱坊互通至南康城区公路(SL39)新建工程 |
康环审字〔2022〕34号 |
2022.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