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市、县(区)统计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赣统字〔2024〕9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
2023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统计改革,优化统计职能,强化统计服务,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统计保障。
根据《2023年江西省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省统计局对各市、县(区)统计工作进行认真考核,确定了赣州市统计局等5个单位为优秀等次,萍乡市统计局等6个单位为良好等次,西湖区统计局等30个单位为优秀单位。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设区市统计工作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5名)
赣州市统计局 南昌市统计局 抚州市统计局
鹰潭市统计局 宜春市统计局
良好等次(6名)
萍乡市统计局 吉安市统计局 新余市统计局
上饶市统计局 景德镇市统计局 九江市统计局
二、县(市、区)统计工作考核结果
优秀单位(30名,按行政区划排序)
西湖区统计局 青山湖区统计局 南昌县统计局
浮梁县统计局 莲花县统计局 濂溪区统计局
永修县统计局 湖口县统计局 渝水区统计局
余江区统计局 章贡区统计局 南康区统计局
崇义县统计局 宁都县统计局 于都县统计局
兴国县统计局 瑞金市统计局 永丰县统计局
万安县统计局 安福县统计局 永新县统计局
袁州区统计局 靖安县统计局 高安市统计局
南城县统计局 南丰县统计局 广昌县统计局
信州区统计局 玉山县统计局 婺源县统计局
希望考核优秀单位珍惜荣誉,接续奋斗、笃行不怠,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统计部门要以考核优秀单位为榜样,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加快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着力构建现代化江西统计调查体系,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江西省统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