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法治办的指导下,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健全统计法治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调优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优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民生同志任组长,由法制工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力量,明确了具体责任。完善统计法治工作流程。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将依法统计与依法治统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列入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的重要议事议程,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研讨法治建设进展,迅速解决推进中的难题。
2.深化统计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一是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治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重点抓好省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统计执法领域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自查自纠3个问题并严格整改到位,组织2名统计干部参加并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联合区委党校推动3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完成整改工作。
3.增强统计监督成效,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以增强统计法治的刚性约束为目标,加强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推动统计法治向纵深推进。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结合“五经普”,安排流动宣传车及在日常统计核查中宣传统计法,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今年修改《统计法》后,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执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通过发放宣传单、网站发布等广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环境。二是提升统计监督成效。落实《南康区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于3月19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统计局开展了会商。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要求,联合市监局对1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7月起组织对27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暂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三是抓好统计法协同宣传。结合经济普查等工作分行业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将《统计法》纳入业务培训“第一课”,确保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业务能力实现“双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统计基层基础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成效不够高。乡镇统计人员变动较快,依法统计意识不够强,特别是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统计法治宣传成效不够高,统计法制宣传还待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统计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安排了年富力强的法学专业的班子成员分管法治工作,以及由从事统计执法的业务人员负责统计法治工作,使统计法治队伍更加专业化、统计法治工作更加规范化运转。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主线,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统计法治工作,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法治建设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紧扣“关键少数”,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紧扣“关键少数”,推动统计法上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将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法精神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纳入学习内容,区政府将统计法纳入常务会年度学法计划,区委党校举办的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了统计法课程,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明显提升。第二,加强内部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五日一体”、党组会学习内容,常态化学习《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筑牢统计法治思想防线。第三,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的落实,抓好有关问题整改,深化以改促进。
三是加强统计监督,强化统计法震慑作用。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的契机,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宪法》等有关法律和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的关于统计造假的相关规定,增强统计干部的纪律法律意识。同时,我局加强纪检监查和巡察的协同贯通,3月开展会商后,分别于3月上旬、6月及11月底先后向区委巡察办提供了巡察对象的有关资料,统计监督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实现新突破,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坚持“第一议题”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社会大众的统计法律意识,推进统计法治观念入心入脑,凝聚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合力。加强对部门、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采集数据、分析经济运行等方面的业务能力,从源头上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2.着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成效。认真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准备国家统计督察和省级统计督察,扎实做好统计台账、统计凭证建设,推进建立统计电子台账,从源头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落实乡镇、部门统计人员设置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释纪,推动领导干部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深化统计监督,推进协同贯通,不断增强统计法执行力和穿透力,扩大威慑力,全方位筑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实防线。
3.重点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普法宣传。聚焦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群体,注重方式方法,加强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确保统计工作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着眼于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统计服务,着重学习宣传《统计法》新增内容和修改条款,学懂弄通新内涵新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思维。继续推动统计法上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党校,纳入集体学习内容,确保“关键少数”学习常态化。抓好政府统计人员的学习教育,积极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督促统计人员依法履职依法统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赣州市南康区统计局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