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执行统计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实施统计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全区统计工作。(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赣州市南康区统计局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体制改革工作;(二)组织实施全区各项统计调查,监督管理全区统计工作;(三)组织实施全区经济普查工作;(四)组织实施全区入规企业申报和联网直报工作;(五)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和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额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20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全额事业人员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㈠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63.63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863.6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结余20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9.0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㈡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63.6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6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0.3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四上企业数增加,企业统计人员岗位津贴增加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补助)。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3.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1.28万元,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3.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8万元;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1.2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㈢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9.0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2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86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增加630.3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3.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1.28万元,包括:统计人员岗位津贴支出18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122.6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 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
五、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 统计局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220.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3.62万元,增长 61.2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统计局本级年初预算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1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统计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统一在公务用车平台调用。
第三部分
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
支出科目
(一)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
事业运行: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
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四)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