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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庆期间引导汽车​消费补贴材料审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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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度国庆期间引导汽车消费补贴办法》规定,南康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共有401份材料审核通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品交易和合同监管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0797-6614986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东门南路41号

附件:南康区2021年度国庆期间引导汽车消费补贴公示名单

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度国庆期间引导汽车消费补贴资金拟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