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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7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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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青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和办理,现将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摸清作坊底数。《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于201751日正式施行。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小作坊登记、监管工作。一方面组织分局执法人员,特别是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委和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对食品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了食品小作坊登记、监管业务培训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督促整改提升,规范合法经营。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按照食品小作坊现场核查标准,对所有的食品小作坊按照《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现场核查表》的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切实采取帮扶措施,引导和帮助食品小作坊通过整改达到办证条件。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予以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确保持证合法经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截至目前,共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347户。

三是开展抽检监测,发现风险隐患。我局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抽检力度。近三年来,我局分别开展食品抽检1580、1630和1901批次,每年都对食品小作坊进行了抽检,并实现了对风险较高品种的全覆盖。对抽检不合格的,由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及时启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程序,采取下架封存、食品召回、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投入65万元,为下属8个分局配备了快检设备,每月开展食品快检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强化监管执法,落实主体责任。我局强化日常监管,制定并下发了《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每年开展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及正在开展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要求各分局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开展好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保障食品安全。重点检查进货原料是否索证索票、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今年以来,共检查食品小作坊356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9份。

五是开展示范创建,推动行业提升。为引导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发展,我局组织分局开展了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小作坊生产加工水平的整体跃升。根据市局制定的《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评定参考标准》,通过分局推荐、实地检查、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示范单位名单并上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已评定了8家省级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是加强知识宣传,增强安全意识。我局一直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一方面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另一方面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健康安全消费。今年来,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

    今后,我局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打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