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低温保鲜奶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低温保鲜奶专项检查的通知》(赣市市监食经函[2023]6号)文件的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各分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低温保鲜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截至6月30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218户次,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2家,冷藏设备温度显示异常的经营户1家,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经复查均已整改到位。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净化了低温保鲜奶经营市场环境,有利的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督促奶经营者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相关经营商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购进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奶,应按照相关标准运输、储存和销售鲜奶,经营场所必须保存干净整洁,规范经营场所冷藏存储配套设施,确保鲜奶的存储得当。
(二)加强现场监督和检查。严格把控市场主体入关要求,对于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商户一律不准其经营许可,对不能持续达到许可条件的,一律注销其经营许可项目。针对鲜奶经营商户,重点在现场检查其所进的货源和票据,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是否规范,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强化抽检监测。针对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定期对辖区鲜奶经营商户进行鲜奶抽检,对抽检中发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鲜奶,将依法对商户进行从严查处。
(四)广泛开展宣传。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鼓励辖区消费者监督鲜奶经营商户的经营行为,同时也出动工作人员外出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引导辖区消费者在购买鲜奶时,先查看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乳制品品质信息等关键要素,不购买无证鲜奶产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问题隐患
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2家,冷藏设备温度显示异常的经营户1家。
四、整改措施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经复查均已整改到位。
五、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规范了辖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等鲜奶经营商户的运输、储存和销售鲜奶行为,有效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