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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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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11日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销售监管和风险防控,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我区市场销售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保安全、防风险”的总体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促进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各分局要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办法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2)认真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进行逐条对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依法处置;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强化监管的措施,着力提升监管能力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监督抽检,严控食品风险。要结合年度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加强食用农产品的抽检监测,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有效防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问题。同时,充分发挥食品快检的技术优势,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对各大商超和农贸市场内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同时,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活动,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有力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处罚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情节轻微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依法进行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对涉嫌犯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交由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开展核查处置,按规定督促其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各分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充分调动和有效发挥各方积极性、主动性,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共治。各分局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监督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经营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大力督促落实各方责任,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构建和维护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三)认真总结,注重提升。各分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和典型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逐步完善,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持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与保障水平。

请各分局于4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附件1报至食品流通监管股(联系人:罗琴,电话: 6614079)。

附件:1.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2.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