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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用(注销)部分单位特种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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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市监特告〔2025〕第2号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部分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向特种设备登记机关主动办理特种设备报停、注销手续。现我局决定对赣州市南康区龙辉腾达家具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12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停用(注销)。各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得违规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和已经报停、报废或注销的特种设备,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97-6622269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公告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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