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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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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八)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管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和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和监督管理。

(十五)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包括1个行政机关、6个事业单位、3个直属机构、11个派出机构。编制数238人,其中:行政编制133人、参公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8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320人,其中:在职人数168人,包括行政人员101人、参公人员3人、全额事业59人、自收自支事业5人;退休人员129人;遗属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赣州市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XLS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355.7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1.49万元,较2016年增加677.16万元,增长25.28%;本年收入合计3274.24万元,较2016年增加600.31万元,增长22.45%,主要原因是:增加获商标奖、江西名牌企业奖励资金、上级补助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173.75万元,占96.9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0.49万元,占3.0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3355.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42.92万元,较2016年增加445.83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增加获商标奖、江西名牌企业奖励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12.81万元,较2016年增加231.32万元,增长283.86%,主要原因是:部分商标奖、江西名牌企业奖励未发放完毕,结转至下一年度发放。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02.91万元,占78.97%;项目支出640.01万元,占21.0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7.25万元,决算数为292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8.31万元,决算数为22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4%,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奖励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02万元,决算数为22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92万元,决算数为26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专项补助,增加专项支出。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2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获商标奖、江西名牌企业奖励。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为1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2017年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奖励经费,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7.8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82.63万元,较2016年减少66.86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因考核结果未出,在职人员的201713月工资未能在2017年度发放,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4.92万元,较2016年减少48.33 万元,下降19.87%,主要原因是:2016年采购了制服,2017年未发生采购制服支出,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0.30万元,较2016年增加344.79万元,增长94.33%,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奖励支出,遗属补助提高标准。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60万元,决算数为42.81万元,完成预算的51.8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7.79万元,下降29.3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15.99万元,完成预算的57.11%,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1.12万元,下降41.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26.6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食品快检车预算经费26.6万元,因省食药监未下通知而未购置,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26.82万元,完成预算的95.79%,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6.67万元,下降19.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13.48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是:20164月起公车改革,2017年比2016年多发放3个月交通补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实际使用13辆,剩余11辆于机关事务局封存,尚未办理移交手续。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共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食品卫生监管专项2个二级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项目绩效评价要求,经过自我评价,得出自评分96分:绩效基础管理方面,财务核算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资料齐全、规范,部门预决算均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示公开;预算编制管理方面,项目申请资金测算依据充分、标准合理,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申报材料编写规范,资料齐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项目支出执行率达标;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方面,绩效自评报告符合格式要求,内容完整;预算监督管理方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了部门决算,内容详细完整,数据真实准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