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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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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工作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区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七)负责统一管理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违法违规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国家和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十八)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15人,其中在职人员1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15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区市监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192.8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5.05万元,较2020年减少1105万元,下降25.71%;本年收入合计3137.75万元,较2020年减少998.74万元,下降24.1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137.7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3192.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192.80万元,较2020年减少923.2万元,下降22.43%,主要原因是:减少引导汽车消费升级补贴、企业专利补贴等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81.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结余资金指标。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504.76万元,占78.45%;项目支出688.04万元,占21.5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6.84万元,决算数为316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4.41万元,决算数为269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主要原因是:因执法改革年中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企业专利补助、国庆期间汽车消费补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71万元,决算数为18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拨款。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72万元,决算数为1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拨款支出。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冷链企业停工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2.9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16.24万元,较2020年减少484.56万元,下降17.94%,主要原因是:执法改革年中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7.21万元,较2020年减少19.26万元,下降10.9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67万元,较2020年减少61.79万元,下降55.44%,主要原因是:2020年较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2021年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49.84万元,较2020年增加44.94万元,增长917.14%,主要原因是:新购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及其他交通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万元,决算数为33.83万元,完成预算的39.3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0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17.74万元,完成预算的63.3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保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74批,累计接待18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原计划购置新车未购置。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计划购置新车未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16.09万元,完成预算的57.4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保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7万元,降低9.5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公共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无工程采购,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88.0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食品卫生监督专项经费”、“物价及知识产权工作经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津贴”、“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从提高项目支出质量管理、产出效果、社会效益、满意度等角度,结合项目实施内容,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自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及“食品卫生监督专项经费”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5万元,执行数为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市场监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市场流通领域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二是通过对各行各业和各类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垄断、限制竞争、商业贿赂、虚假广告、消费陷阱等不正当竞争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计量检测,开展物价监管,开展成品油检测、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查等各类专项检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是通过12315维权,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四是开展信息化网络运行维护,保障市监信息平台稳定,提供便民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和企业数量持续增长,个体企业对营业执照年检采取自行网络申报的方式不够了解,所以需要加大资金进行宣传和指导;二是由于各项目资金拨付时间差异、项目之间资金转用等原因,部分项目资金的预算与实际使用不完全一致。

“食品卫生监督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品卫生监督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万元,执行数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严把食品经营准入关,严格审核办理相关许可证;二是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猪肉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网络订餐等食品安全系列专项整治,防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预警和风险管控,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四是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加强疫苗监管,开展节假日期间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是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涉及宣传、巡检、日常管理等工作,项目任务繁重,有限的资金、资源只能做有限的事情;二是由于各项目资金拨付时间差异、项目之间资金转用等原因,部分项目资金的预算与实际使用不完全一致。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将2021年食品卫生监督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进行公开。

详见附件。(区市监局)2021年食品卫生监督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