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区人民政府: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南康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赣州市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赣州市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东门南路41号,邮编:341400,电话:0797-6612063)。
一、概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赣州市工商局、赣州市质监局、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南康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赣州市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了《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主动公开包括:公告公示、政务动态、财务预决算、领导简历、政务公开年报等内容。特别是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热点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主动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收费,所收费用一律上缴国库,无自行制定收费项目和超标收费的现象出现。
五、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调整后部门职能整合,人员调整,工作理顺需要一个过程;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对存在不足,我局高度重视,并将制定切实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力争做到社会各界满意。四是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梳理和分类,加强内部科室的协调,加快信息更新速度。
今后,我局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区人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为服务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尽一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