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的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9月28日至11月17日对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区委巡察组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按照“三个聚焦”“四个对照”“四个紧盯”要求,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 别 |
被巡察 单位 |
联系 电话 |
电子 邮箱 |
邮政 信箱 |
接访 地点 |
区委第四巡察组 |
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
6609265 |
nkqwdsxcz4@126.com |
泰康西大道120号 |
泰康西大道120号四楼区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
注: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来信来电来访,同时可以扫描上图二维码反映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交有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