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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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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我局1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不慎遗失,声明作废。现作遗失公告如下:姓名:胡伯约,执法证编号:14070299019,工作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